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Jiangsu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 Economics

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校企合作育人问题研究

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校企合作育人问题研究

——基于德国双元制模式的启示

 

摘要:德国双元制是学校和企业合作的一种职业教育制度,它是德国成功的根本模式。20191月,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奋力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细化为若干具体行动,提出了7个方面20项政策举措。其中一项便是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然而,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在校企合作育人的过程中面临诸多问题和阻碍,如何克服困难,探索校企合作新途径是摆在所有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面前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

 

1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校企合作困境

1.1校企合作单位找寻难

由于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多是面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类企业,而这些企业一方面需求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自身的工作安全性、行业特殊性等风险控制方面的考虑,不愿意接收学生进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工作,即使接受了实习生也难以让其接触实际业务,尤其是银行系统。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形成稳定的、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是金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克服的一大难题。

1.2校企合作模式不健全

目前,高职院校都倡导校企合作,然而学校却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具体系统的规范校企合作的模式, 因此金融类专业进行校企合作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由于合作模式的不健全,造成合作中有许多漏洞,而金融机构讲求效益,注重短期利益,一旦合作不能在短期内为他们创造效益,合作很难继续维系。

1.3工学结合指导难

金融企业网点多且分散,各网点容量有限,平均每个网点仅能容纳1-3名实习学生,因此,高职院校基本不会派出专职教师去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因而顶岗实习期间学校的指导老师很难发挥实习指导作用,通常由银行的主管任校外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由于校外指导老师非专业教师,往往只关注学生的业务水平,对学生的能力水平、心理特点、思想状况等不能很好把握,存在一定弊端,此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还有自己的工作任务,无法抽出太多时间来指导学生,参与指导的热情不高,与校方沟通少,对学生的实习情况缺少必要的反馈,不利于高职院校掌握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情况,无法保证顶岗实习质量和效果。

1.4学生积极性不高

现在的大学生普遍家庭条件较好,怕吃苦,抗挫折能力也较差。在银行实习的学生一方面担心自己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一方面又承受不了工作中的挫折。其次,一般高职院校往往把顶岗实习安排在毕业前一学期,此时学生面临转本考试或者就业压力,往往不能安心在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岗位实践锻炼。因此,学生顶岗实习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实习质量。

2德国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介绍

2.1双元制的种类

双元制有两种,一种是双元制中等职业教育(相当于中国的职业高中),它的学制大部分是 3.5 年,极少数专业 3 年,这是德国职业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另一种是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相当于中国的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它的学制一般是 34年。两种双元制教育都没有寒暑假。德国各个州的双元制各有不同,由于本次学习地点是柏林,所以本文主要谈柏林的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

2.2实施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

企业和高校两个教育主体,企业培训受联邦政府调控,高校则由各自的州政府负责管理。高校有应用技术大学与职业学院。应用科技大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职业学院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实践型、技能型人才。德国的应用科技大学中,有的是双元制学生,有的是普通学生。企业负责承担学生在企业进行职业培训的所有费用,并向学生支付一定的生活津贴,各联邦州政府则为公立学校提供设施师资等财政支持。

2.3双元制学生来源

双元制学生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文理中学毕业后参加高考,想接受双元制教育的选择成为企业员工,在应用科技大学或职业学院学习7个学期,毕业后可以获得双证,即本科学历证书和工商协会(IHK)颁发的职业认证证书。另一种是实科中学(相当于职业中学的初中阶段)毕业后,在职工作3年,就有资格同时向企业与高校提出申请,与企业签合同,并接受7个学期的高等教育,毕业后获得双证。

2.4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形式

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形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3+3”模式 ,先在企业工作3个月,再在学校上课3个月,周而复始;第二种模式是周一至四在企业工作,周五和周六回学校上课。因此,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里面的学生具有学生和企业员工两重身份,既要遵守职业院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完成学校的理论学习,又要按照企业的要求参与生产实践,完成职业技能的训练。

3德国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优势

首先,对政府而言,在双元制高等教育模式中,很多经费由企业投入,大大降低了政府的教育投入,既减轻了国家负担,又培养出了符合企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其次,对企业而言,双元制学生不必参加企业职前培训就可以直接上岗,节约了培训成本。在德国,选择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通常是学习能力优秀的学生,而且学习期间,企业有充分时间考察、评价学生,可根据该生的发展潜力、素质特点等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所以大部分(85%以上)“双元制”大学毕业生留在原企业工作,企业可以以最低的成本获得适合企业的优秀人才,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学生所学理论可以直接应用于企业,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再次,对学生而言,双元制学生是“为未来的工作而学习”,学习的目的性明确,针对性强,学习动力足;学习内容直接与企业接轨,可以减少毕业后的磨合期与适应期,帮助学习者实现从学生身份到职场员工身份的转变,从学校到职业生活的过渡;毕业设计的课题来自企业,毕业设计的任务更容易完成;企业给学生发放实习工资,保障基本生活,减轻了个人负担,可以专心投入学习。概括而言,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是一种低成本、高质量的教育模式。

4借鉴德国双元制建立校企合作育人新模式

本次学习中,柏林经济与法律学院的 ProfDrHendrik  Schütt 教授讲解了“双元制”学科建设与教学效果研究,介绍了德国银行业的发展特点、双元制高等教育。目前,德国银行业规模在萎缩,德国有很多小规模的银行,银行盈利能力越来越低,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降低损耗,减少人力成本。德国“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使得企业可以以最低的成本选择最好的学生,因此,在当前银行萎缩的背景下,银行业双元制学生却持续增长。总结德国双元制高等教育模式,我国金融类专业校企合作应着力以下几方面的建设,建立校企合作新模式。

4.1社会层面

应改变社会对职业学校的固有偏见,营造一个有利于双元制高等职业教育实施的良好氛围。要树立以下职业观念: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相信职业平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只是不同的教育类型,不是不同的教育层次;崇尚劳动,尊重、重视技术,逐步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4.2国家层面

德国早在1969 年就颁发了全国统一适用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还相继出台了配套的《手工业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企业法》《劳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对学校和企业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我国只在 2015 年新修订的《教育法》第四十八条原则性规定了企业有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的义务,在 1996 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法》第六条原则性规定了企业有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应承担对本单位职工和准备录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以上规定对企业在与高校合作育人方面的责任几乎没有涉及。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营造企业有义务有职责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的政策法规环境,明确规定企业与学校各自在校企合作育人中的责任,规定校企合作育人也是企业的法定责任,明确企业从经费到人员,到场地、设备,再到教学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具体职责,以保证校企合作育人工作的深入开展。

4.3学校层面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建立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的不同任职标准,理论教师要求理论水平高,又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了解行业企业实际;实践老师要求实践能力强,一般由企业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他们要先接受“行业协会”相应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在教学管理方面,高校要经常与企业沟通合作,双方都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学生。在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必须以企业需求为平台,由学校、企业双方以企业项目为载体,以岗位实际工作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目标共同构建开放式的教学方法。通过校企合作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效合作的课程创新,实现企业有效对接,使金融专业教师队伍与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学校与企业社会力量在育人、用人过程中更好地互帮互助,培养出真正符合金融行业需求的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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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纪彬.立足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谈师资队伍建设[J].现代职业教育, 2015(24)

[4] 周建松,郭福春.高职教育文化订单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探索[J].高教探索, 2010(2)

[5] 王艳蓉.高职院校金融类专业“五层次”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J].职业教育,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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